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林生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2-31点击数:


各学科、中心、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除校领导、中层干部以外的全职在岗省直事业编和校聘合同制人员。

2.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按《浙江农林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浙农林〔2019135号)有关规定执行。

3.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本年度退休人员;

2)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各单位(部门)待聘人员(不包括当年经批准参加临时性工作超过半年的待聘人员);

4)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离职人员;

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经认定不属于考核范围人员。

二、考核内容

1.教师(含研究)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岗位工作任务、承担公共事务、本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方面。

2.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含实验工人)的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重点,主要从工作态度、实验教学与科研服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3.辅导员考核按《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浙农林大党〔20146号)有关规定执行。

4.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及工勤岗人员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来评定,主要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

5.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考核应根据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主要考核其工作进展情况。

三、个人年度考核表填报要求

1.个人年度考核表填报采取网上在线填报方式。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教职工年度考核”后,按要求自行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所在学科、中心。

2.个人申报过程中系统显示“尚未提交”水印字样;个人提交后单位考核期间显示“考核审核中”水印字样;个人考核结果经所在单位确认并系统审核通过后显示“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 。

3.个人年度考核表须有“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才能作为最终上报学校的考核表。

四、考核等级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各学科、中心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考核教职工人数15%以内(具体名额会发各学科负责人),辅导员考核优秀比例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

3专任教师未完成岗位规定业绩点并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

4)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五、其他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参加工作人员只进行工作鉴定评价,不确定考核等级。

2.考核年度内,新调入人员(非初次就业或从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其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合格,能履行岗位职责且教学质量合格(含)以上的(若无教学任务则不作要求)原则上定级为合格。工作实绩突出者,可与其他教师一并参与优秀等级的评定。

3.高层次人才按协议约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重点总结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若无上述须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应确定为考核合格。

4.经学校批准派出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7142号)有关规定参加年度考核。

5.经学校批准派出挂职锻炼、援疆、援藏等外派人员须填写学校年度考核表,派入单位应对其本年度外派期间表现出具鉴定意见,所在学院(部)、部门综合其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派入单位意见,给予评定等级。上述人员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可不占考核单位优秀指标。

6.本年度校内岗位调动的教职工由现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借调到校内其他单位的教职工经借调单位做出工作评价后,由原单位负责考核。

7.党员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思想政治表现的评价意见。

8.按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均不计入考核单位考核基数。辅导员单列考核,不计入学院考核基数。本年度新参加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外派人员及借调(用)人员数量计入考核单位考核基数。

六、时间及要求

1.时间:

1)个人考核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118日;

2)纸质版交人事处时间:2020111日。

2.要求:

个人考核表须生成“考核已通过”字样后方可打印,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2份,本人签字,学科、党支部签字后,由学科统一交学院办公室。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0123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学6       邮编:311300         Copyright©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