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安排,以及《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浙农林大(2026)49号)、《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林学院(2026)2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具体名额分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通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成立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科竞赛、论文、专利等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推免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名单如下:
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正加 刘守赞
成员:刘京晶、刘美华、杨胜祥、张瑞、陈健、林二培、林海萍、周湘、钱晓虎
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陈健
成员:刘美华、杨胜祥、林二培、周湘、谢苹、卜京琼
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钱晓虎
成员:王维、何明
二、推荐条件
申请推免生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推荐基本条件和学业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毕业证书;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二)学业要求:
普通推免生:
1.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学年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首考无不及格记录;
2.前三学年学业成绩(不含通识选修课、个性发展选修课)按课程首次通过的成绩进行计算,排名列专业前15%;若专业人数少于30人,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前20%;若出现平均学分成绩点相同的情况,则视为同时符合成绩条件;
3.外语成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成绩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学校教务系统出具的官方成绩单或证明。
(2)申请人如已获得雅思(IELTS)成绩6.0及以上,或托福(TOEFL iBT)成绩80分及以上,可视为达到外语水平要求。成绩须提供考试官方出具的成绩报告。
(3)在大学期间修读日语的普通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或取得国际日语能力测试N3及以上水平证书。
本博一体化培养推免生:
1.前三学年学业成绩(不含通识选修课、个性发展选修课)按课程首次通过的成绩进行计算,排名列专业前20%;若专业人数少于30人,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前30%;若出现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则视为同时符合成绩条件。
2.其他条件与普通推免生一致。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和分配方案,学院获得推荐名额共计24人,其中普通推免生18人,直博一体化培养推免生6人,具体名额如下:
普通推免生
专业 |
推免名额 |
林学 |
10 |
生物技术 |
3 |
生态学 |
3 |
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
2 |
直博一体化培养推免生
博士点 |
面向专业 |
推荐名额 |
林学、生态学、 生物学、林业 |
林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
6 |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依据为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识选修课、个性发展选修课)和学科竞赛、创新实践、科研成果等获得的成果积分按一定比例组成。具体计算方法见《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计分办法》。
综合成绩=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85%+成果积分×15%
平均学分绩点在小数点后保留2位,综合成绩在小数点后保留3位。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入围名单公示(8月30日--9月1日)
学院统计学生前三学年学业成绩(不含通识选修课、个性发展选修课)外语成绩等基本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学业成绩、外语成绩、违纪情况等进行公示。
2.个人申请(9月2日-9月3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推免承诺书》(附件3)和浙江农林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向学院提交成果积分佐证材料(纸质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各类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截止2026年8月31日。
若学生符合推免申请条件,但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申请资格,学生应填写《符合推免申请条件学生放弃推免申请资格声明》(附件2),签字后提交学院。
3.学院审核排序(9月2日-9月4日)
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科竞赛、论文、专利等成果进行审核鉴定,学院推免工作遴选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推荐名单。
4.学院推荐名单公示(9月5日-9月7日)
推荐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5.上报学校(9月8日)
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监督与复议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推免工作,接受实名申诉和举报。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监督电话:63740809
监督邮箱:lsy@zafu.edu.cn
复议材料递交地址:学6-502办公室
七、其他
所有申请材料使用标准A4档案袋单独装袋提交。每个档案袋正面须清晰注明学生专业、姓名、学号、申请事由(2027年研究生推免)及材料清单。材料袋内部应按清单顺序整理材料,无需另行装订。所有申请材料请在截止日期前递交至学6-503办公室,谢老师,电话:63740898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