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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2-15点击数:

各学科、中心、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全职在岗省直事业编和校聘合同制人员。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按照《浙江农林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浙农林〔202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1.本年度退休人员;

2.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各单位待聘人员;

4.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离职人员;

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经认定不属于考核范围人员。

二、考核内容

1.教师(含研究)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岗位工作任务、承担公共事务、本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

2.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重点,主要从工作态度、实验教学与科研服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3.辅导员的考核按《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量化考核》(试行)(学工部〔2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管理岗位(不含中层)及工勤技能岗的考核应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来评定,主要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

5.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考核应根据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主要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要求

根据《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2年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程序

1.个人填报。个人年度考核表填报采取网上在线填报方式。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教职工考核”后,按要求自行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学院初审。

2.学科考核。学院初审后,由学科组织考核,考核后学科负责人进入“内设考核小组审核”将学科考核结果在考核系统内填报,党支部书记进入“党支部审批”对党员教工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3.学院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院公示,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人事处。

五、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各学科、中心、实验室优秀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辅导员考核优秀比例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6人的学科与其他学科合并。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

(3)专任教师未完成规定工作量并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

(4)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六、其他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参加工作人员只进行工作鉴定评价,不确定考核等级。

2.考核年度内,新调入人员(非初次就业或从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其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合格,能履行岗位职责且教学质量合格(含)以上的(若无教学任务则不作要求)原则上定级为合格。工作实绩突出者,可与其他教师一并参与优秀等级的评定。

3.高层次人才按协议约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重点总结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若无上述须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应确定为考核合格。

4.经学校批准派出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7〕142号)有关规定参加年度考核。

5.经学校批准派出挂职锻炼、援疆、援藏等外派人员须填写年度考核表,派入单位应对其本年度外派期间表现出具鉴定意见,学院综合其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派入单位意见,给予评定等级。上述人员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可不占学院优秀指标。

6.党员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思想政治表现的评价意见。

七、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22年12月17日前完成个人填报,12月18日前学院完成初审,12月20日前学科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完成审批,12月23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及公示。12月27日前纸质版交人事处。

2.要求:个人考核表须生成“考核已通过”字样后方可打印,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2份,本人签字;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或未按时提交考核表,将影响个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定级及工资晋升等,责任由个人承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推荐评选各类先进。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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