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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自立自强之星”和“资助宣传大使”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5-09点击数: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化资助育人内涵,弘扬“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学校精神,深入挖掘我院优秀资助对象典型,展示当代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积极面对人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树立自立、自强榜样,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资助对象中开展“自立自强之星”和“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2-2023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

(三)热爱集体,品行端正,生活俭朴,尊敬师长,团结友爱,诚实守信,自强自立;

(四)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志愿公益、敬老孝亲等方面,表现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三、评选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5月9日——5月16日)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自立自强之星”申请表》(见附件),将申请表连同本人成绩单以及所获的奖励或者荣誉证书(均为电子版)打包发送至2592912178@qq.com,压缩包统一命名为“XX班XX申请材料”。申请表纸质版请自行打印,交至学6-505办公室。

2.电子邮件的主题统一命名为“林生院XX级XXX的报名材料”,例如“林生院2022级张三的报名材料”。

(二)学院评选(5月17日——5月19日)

由学院相关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加评选的资助对象的先进事迹予以审议,最终评选出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自立自强之星”若干名,并在学院网公示。

(三)资助宣传大使选拔(5月30日前)

由学院选出的“自立自强之星”进行个人总结汇报, PPT展示或演讲展示,时间为5分钟,由现场评委打分,最终根据得分情况,选定2-3名资助宣传大使并颁发证书。

四、奖项设置

(一)“自立自强之星”

名额:若干名;资助金额:3000元/人;

(二)“资助宣传大使”

名额:2-3名;资助金额:1500元/人

五、其它事项

(一)有意参评的同学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总结自身表现,发扬优势,树立“自立、自强、感恩”的精神,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当代大学生。

(二)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三)已获得该荣誉者本次不参评。

联系人:那地热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0813,地点:学6-505。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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