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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科研助理聘任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4-07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关于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署和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学院学科、科研优势,促进科研工作与人才培养、学生就业等工作相融合,同时为了加强对学院科研助理的聘用、管理与考核,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对2024年科研助理的聘任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科研助理是主要从事学院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岗位设置

科研助理主要承担学院科研项目和科研团队的工作任务,各科研团队或导师可以根据所承担科研任务的需要,自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报学院审核备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科研助理的选聘依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招聘主要对象为具有较强就业意愿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学院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自愿从事科研工作,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和基本科研素养;

2.身体健康,符合工作要求身体条件;

3.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其他具体条件由设岗科研团队或导师根据要求自行制定。

四、选聘流程

1.科研团队或导师设置岗位,有意愿的应届毕业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科研助理申请登记表》(附近1),进行申请;

2.设岗科研团队或导师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审核;

3.面试、审核通过后,开具《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科研助理岗工作证明》(附近2),报学院审核备案,开展相关工作。

五、相关待遇

科研助理工作时间最少为毕业后的3个月,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属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薪酬由设岗科研团队或导师根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核定,发放薪酬。

六、管理与考核

学院对科研助理参照学校有关办法进行管理,设岗科研团队或导师负责科研助理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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