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5)89号)、《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启动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具体名额分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通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成立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科竞赛、论文、专利等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推免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名单如下: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正加
副组长:郑炳松、郭恺
小组成员:刘京晶、刘美华、张瑞、陈健、林二培、林海萍、周湘、潘军可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组长:郭恺
小组成员:刘京晶、刘美华、闫道良、林二培、周湘、袁虎威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潘军可
小组成员:王彬、王维、李阳、何明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和分配方案,学院获得推荐名额共计8人,具体名额如下:
专业 |
推免名额 |
林学 |
4 |
生物技术 |
2 |
生态学 |
1 |
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
1 |
三、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基本资格: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政治: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推免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相应要求:
1、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学年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首考无不及格记录;
2、前三学年学业成绩(不含通识选修课、个性发展选修课)按课程首次通过的成绩进行计算,排名列专业前10%;若专业人数少于30人,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前15%;若出现平均学分成绩点相同的情况,则视为同时符合成绩条件;
3、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获得雅思(IELTS)成绩6.0及以上,或托福(TOEFL iBT)成绩80分及以上;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或取得国际日语能力测试N3及以上水平证书。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依据为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识选修课、个性发展选修课)和学科竞赛、创新实践、科研成果等获得的成果积分按一定比例组成。具体计算方法见《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计分办法》。
综合成绩=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90%+成果积分×10%
平均学分绩点在小数点后保留2位,综合成绩在小数点后保留3位。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入围名单公示(9月2日—9月3日)
学院统计学生前三学年学业成绩(不含通识选修课、个性发展选修课)外语成绩等基本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学业成绩、外语成绩、违纪情况等进行公示。
2.个人申请(9月4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和《浙江农林大学推免承诺书》(附件3),并向学院提交成果积分佐证材料,各类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截止2025年9月1日。
若学生符合推免申请条件,但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申请资格,学生应填写《符合推免申请条件学生放弃推免申请资格声明》(附件2),签字后提交学院。
3.学院审核排序(9月5日-9月6日)
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科竞赛、论文、专利等成果进行审核鉴定,学院推免工作遴选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推荐名单。
4.学院推荐名单公示(9月7日-9月8日)
推荐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5.上报学校(9月8日)
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监督与复议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推免工作,接受实名申诉和举报。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监督电话:63740809
监督邮箱:lsy@zafu.edu.cn
复议材料递交地址:学6-502办公室
七、其他
所有申请材料使用标准A4档案袋单独装袋提交。每个档案袋正面须清晰注明学生专业、姓名、学号、申请事由(2026年研究生推免)及材料清单。材料袋内部应按清单顺序整理材料,无需另行装订。所有申请材料请在截止日期前递交至学6-503办公室,谢老师,电话:63740898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