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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2-23点击数:

各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820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已完成开题报告的2018级、2019级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211223-2022115日。

三、考核流程

1.学生进研究生系统填报以下信息,并准备汇报PPT

1)《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考核表填报要求:中期考核是对研究课题进展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需阐述已完成的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重点说明研究课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论证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

2)填写实践申请、实践考核、学术活动等内容;打印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找学院研究生秘书核对签字。

2.思想品德考核。所在党总支对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思想品德情况进行考评(具体考核由辅导员安排,总分低于6分者视为不合格)。  

3.导师评价。导师对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论文进展情况、学生思想与科研表现情况和今后工作的计划安排给出评价。  

4.考核小组考核。

1)各学科根据研究内容相关性等因素组建57人的考核小组,确定的考核小组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学院备案。

2)考核小组对照考核表,审查各项内容,听取博士研究生公开汇报,对照中期考核考评体系进行打分,并对博士研究生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导师可参加考核会议,对相关考核内容进行介绍和补充,不参与打分。

5.提交材料。已完成“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的《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交学院签字、盖章、存档。

6.学院返还一份签字盖章完整的材料给学生,学生扫描相关文件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院审核系统内的电子存档。  

四、其他事项

1.考核结果不合格者,需在半年后(即下一学期末)再次进行考核。二次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二次考核不合格中止培养。

2.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需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林生院研究生秘书,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63742023,9292023),办公地址:学6503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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