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分委员会关于制定实施“三会两制”团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09-27点击数:

浙江农林大学(林生团学)

浙农林大林生团学〔2015〕4号

共青团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分委员会关于制定实施“三会两制”团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保证团内组织生活顺利高效开展,加强组织建设,现决定制定实施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三会两制”团内组织生活制度。有关具体制度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组织生活制度

团员管理工作制度:

(一)团关系的转接:

1. 团的组织关系转接,按《毕业生(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入)通知》,完成新生(毕

业生)团员转接(出)表、新生团员名册、新生团员登记表;

2. 新生团员在入校报到后,将团组织关系和学生档案转入本校,由院团委统一管理。新生团员在入学报到时如果没有入团志愿书和入团申请书,院团委要求其所毕业中学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此证明材料可以作为该团员转入本校的组织关系进行管理。

(二)团员证的注册及补办:

1. 团员证每学年注册一次。以班级为单位收缴团员证及上交清单;注册完毕后及时下发各班,并请各班清点、签字确认;

2. 如团员证丢失,需及时向本班团支书说明,由团支书汇总后联系院团委组织部专项负责人进行补办手续。

(三)团员的发展:

1.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3.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4.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5. 每学期可发展一批团员,非团员在校期间如申请入团,可向团支部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办理。入团后,团组织关系装入个人档案;

6. 指导广大同学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的书写,并负责存档工作。

(四)团员情况统计:

1. 制作团干部花名册,上报分团委;

2. 采集班级的团员信息并导入系统,上报分团委;

(五)团费的收缴:

按期缴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条件,也是团员应尽的义务。上级团组织规定团员每学年交纳团费1.2元。各团支部在规定时间内将团费及团费上缴清单交至分团委组织部,再统一上缴校团委。

党校推优工作制度:

(一)党校工作:

1. 党校工作由校党委发文,院党委委负责组织及实施,各团支部根据名额分配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参加党校培训,并填写党校名册;

2. 分团委组织部各团支部的推荐人员进行统计与备案,上交院党委副书记审核签署意见,公示党校名单,并上报院党委副书记、院党委及校党委组织部;

3. 党校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及十月。

(注:详情请参见党校培训通知文件)

(二)推优工作:

1. 推优工作由校团委发文,院团委负责组织及实施,各团支部根据名额分配向党组织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并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2. 院分团委组织部对各团支部的推荐人员进行统计与备案,上交院分团委书记审核签署意见,公示推优名单,并上报院分团委书记、校团委组织部及院党委;

3. 推优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及十一月。

(注:详情请参见推优通知文件)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制度:

每年五月中旬,进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将召集各班团支书开会,布置各项事宜,团支书负责传达至每个团员。各团员(包括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须撰写“团员小结”,并填好团员评定表。各班团支书负责收齐,并进行评定,然后交由本部进行考核评定。通过对团员撰写的“团员小结”的审阅批改,了解团员的工作、思想、学习各个方面情况,对团员进行考核评定。

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制度:

1.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由校团委发文,院团委负责组织及实施,各团支部根据名额分配和相关要求(具体参见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守册两优一先评选),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候选人,并填写相关登记表;;达标的团支部可以参与先进团支部评选,亦需填写登记表;

2. 院分团委组织部各团支部的推荐人员和团支部进行统计与备案,上交院分团委书记审核签署意见,公示两优一先名单,确认名单后,个人或支部上交相关先进事迹材料,由院分团委组织部整理成档,并上报院分团委书记、校团委组织部及院党委;

3. 两优一先评选时间为每年的五月下旬,表彰、颁发证书时间为每年十一月。

(注:详情请参见两优一先评选通知文件)

优秀团支部答辩活动制度:

由院分团委组织,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学院所有团支部通过团支部活动PPT、电子书等材料制作和现场答辩参与,其结果作为校先进团支部评选的重要依据,同时院团委对优秀团支部进行表彰。

二、会议制度

团支部书记会、团支部会、团支部委员会

1. 开会的前提和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解决分团委相关工作,如有必要召开例会,可以采取其他形式;

2. 执行重大工作或活动之前,先召开全体团支书会议;

3. 与会人员应准时参与会议,认真做好笔记,不得无故请假,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半小时以上被视为旷会;

4.如有事情需请假,要同分团委组织部部长讲清楚缘由,认为合理同意即可。请假者要将自己需要在会议上表达的内容准确传达给代讲人,尽量避免对会议的正常进行造成不利的影响;

5. 三会到会情况将纳入先进团支部量化考核。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分团委

2015年9月27日

主送: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办

抄送: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分团委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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