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2015级团支部和各团支部规范开展换届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10-08点击数:

浙江农林大学(林生团学)

浙农林大林生团学〔2015〕5号

关于组建2015级团支部和各团支部规范开展换届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做好我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使团的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团支部作用,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据校团委要求,决定开展2015级团支部的组建和其他团支部的规范换届通知:

一、规范建立团支部和支委会

团支部是共青团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团员在3人以上的2015级各班级,都应建立团支部,团支部由全班团员组成。

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在班级的建设和管理中发挥核心作用,由 3名委员组成,其中: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支委会委员由本班内品学兼优、威信较高、且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的中共党员或团员担任,每届任期一年。 支委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分团委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和以下程序执行:

(一)分团委根据学生的档案材料和入学以来的表现,按照品学兼优、威信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要求,提出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二)召开支部全体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经支部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通过民主投票直选的方式产生。

(三)团支部书记由班级团员大会在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四)将选举结果和分工情况报本学院分团委

二、各团支部规范开展换届

(一)本届团支部委员会认真总结任期内的工作,负责向支部团员大会汇报,并提出对今后工作的汇报。

(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意见,反复酝酿协商后提出团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

(三)将团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报送院分团委。

(四)征得分团委同意后,召开支部团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

(五)将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团支部委员名单和分工情况,报院分团委。

(六)分团委经研究后,对团支部委员会换届结果进行发文批复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分委员会

2015年10月8日

主送: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办

抄送: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分团委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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