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安全制度

作者:时间:2011-09-06点击数: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学生手册》中《学生寝室用电管理规定》和学院有关管理制度,为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学生寝室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寝室供电,主要是保证照明、充电器、饮水机、电脑及收、录音机用电。未经学校批准,不准在学生寝室内使用其他用电器。

2、寝室内不允许个人接拉电源线。

3、寝室内不允许存放和使用电加热器、电热杯、热得快、电茶壶、电熨斗、电炉子、电磁炉、电饭锅、取暖器、取暖电饼、电热水袋、电热毯、简易床头灯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大于300W的其他电热设备。

4、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如使用蜡烛、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

5、严禁在公寓楼内吸烟。

6、就寝和离开寝室时要切断一切室内用电电源。

学生寝室违章用电、用火处罚规定

1、学院将于每周不定期地到各学生寝室检查和排查安全隐患问题。

2、检查过程中如有发现违障用电、火者,第一次予以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时限后学院进行复查,第二次予以红牌警示,并要求立即整改。对受到黄牌警告的相关人员取消该学年的各类先进、推优、发展党员、奖学金等评比资格;对受到红牌警告的相关人员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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