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及防范建议

作者:时间:2012-03-28点击数:

网络作为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交流工具,为人们生活带来很多方便。然而一些不法犯罪分子利用人们贪便宜、麻痹的心理肆意进行网络诈骗。该类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令人防不胜防,现就发生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一、网络诈骗的手段

(一)“代收货款”诈骗

案例:2012年2月15日,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吴某在58同城网上购买二代苹果手机,卖家称委托“宏腾快递公司”代收货款,吴某把钱汇入该货运公司的账户,直接损失2575元。

(二)“网络钓鱼”诈骗

案例:2012年2月18日,浙江农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李某在寝室上网买飞机票,李某根据网页提供的付款流程将1165元人民币通过网上银行汇到嫌疑人账号,损失价值人民币1165元。

(三)利用“淘宝网”诈骗

案例1:2012年2月20日,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冯某在寝室经营淘宝网络业务时,嫌疑人提供了一张已经支付好的截图,冯某据此对嫌疑人提供的24个手机号码进行充值,损失价值人民币2600元。

案例2:2012年2月29日,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王某在淘宝商家那拍了一部手机,后商家打电话给王某称可以便宜100元,让王某申请退款,王某因没有在电脑边,便把淘宝的账号和密码告诉了商家,商家就把王某淘宝内的钱转到了自己账号,损失价值人民币1300元。

二、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

(一)犯罪手法“新颖”,诈骗内容多样化,极具欺骗性、迷惑性。上述案件均是学生在寝室上网交易被骗,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办网店、开设购物网站,向顾客推销商品或有价值的信息,兜售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致使学生受骗。

(二)交易方式单一。消费者只能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且收款人均为个人,而非公司,订货方法一律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

(三)诈骗手法多样。当消费者汇出第一笔款后,骗子会来电以各种理由要求汇款人再汇余款、风险金、押金或税款之类的费用,否则不会发货,也不退款,一些消费者迫于第一笔款已汇出,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再汇。

三、防范建议

(一)网络购物一定要在正规的大网站进行,如淘宝等。不要随意点击不安全网站或是卖(买)家提供的链接网址进行购物。

(二)在正规网站购物一定要使用网站指定的第三方如“支付宝”之类进行支付,以消除后顾之忧。

(三)选妥和保管好密码,不要选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等作为密码,建议用字母、数字混合密码,尽量避免在不同系统使用同一密码。

(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银行卡号、客户号及支付密码、动态密码等重要私人信息。

(五)对异常动态提高警惕,如不小心在陌生的网址上输入了账户和密码,并遇到类似“系统维护”之类提示时,应立即拨打有关客服热线进行确认,如有资料被盗,应立即修改相关交易密码并挂失。

广大学生如在网上购物被骗或对网络交易有异议,请及时报校园“110”或校保卫处治安科。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63743355。“校园110”报警电话:63742110(9292110)。

希望同学们在网上购物及日常交易时能够仔细辨别是非,多经考虑之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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