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的文化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引导我院学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开展“歌党·颂国·扬青春” 主题活动之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活动主题:以歌颂祖国、歌颂家乡、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生活的歌曲为主,积极营造“学习十九大精神·喜迎六十周年校庆”的浓厚氛围。
2.参赛形式:同声合唱、混声合唱。参赛要求有较好的艺术处理及表现形式,要求必须有合唱指挥,可设计朗诵、乐器伴奏、舞蹈表演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
3.参赛曲目:演唱2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是规定曲目(浙江农林大学校歌),另一首自选歌曲,曲目可参考(附件1),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彰显当代青年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并以“歌党·颂国·扬青春”为主题。
要求参赛演唱曲目必须为二声部及以上作品,合唱的声部要求和谐、统一。
两首歌曲总演唱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
二、活动详情:
1.参加对象: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在校学生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5日;
3.参赛人数:参赛以团支部(大一)和党支部(大二~大四,研究生)为单位,合唱人数为20—30人(1.不包括乐器、舞蹈表演等艺术表现的人数,2.人数不足的本科支部可进行组队参赛)。
4.参赛信息:各队伍于4月5日之前填写《第三届“歌党•颂国•扬青春”主题活动之合唱比赛报名信息表》,发至电子邮箱:3536667559@qq.com。
5.参赛伴奏:各队伍将确定的参赛曲目和伴奏音乐于4月10日前统一发至电子邮箱:3536667559@qq.com。
联系人:张亚瑶 15968820332 (530043)
6.比赛时间:初赛定于2018年4月中下旬;
决赛定于2018年5月中旬。
三、评分标准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三部分对各参赛合唱队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整体编排新颖。(10分)
2.指挥姿势正确、指挥灵活准确,动作大方协调,与乐曲情绪相符。 (10分)
3.队形整齐、服装统一、仪态大方、精神饱满,合唱人数符合要求。(10分)
4.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做到快静齐。(10分)
5.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舞台表演准确、恰当,配合默契。(10分)
6.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具有良好感染力。音乐处理得体,音色优美、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气势磅礴,声部均衡和谐,层次清晰,强弱快慢对比鲜明,有感染力、表现力。声部层次清晰、有立体感。(20分)
7.演唱形式丰富,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不脱节,不抢拍。方法正确,形式丰富新颖(如领唱、轮唱、朗诵、动作或其他演唱形式),音乐表现完整,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30分)
4、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2名,并将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