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1-07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3/)已正式发布。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根据指南要求,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前应认真研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指南》主要针对2019年度集中接收期间受理的各类项目进行介绍,在前言之后,集中介绍各类项目的申请须知、申报填写要求及限项申请规定等。申请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了解各学部的具体要求及变化。(申请指南、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及申请人操作手册等内容详见网页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需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开通账号,开通账号需提供姓名、邮箱、职称等信息。

6.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电子化),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重点、优青及青年基金项目除外),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7.申请人应及时向学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8.为缓解大量申请人同时填写申请、加载成果信息等操作有可能造成网络拥塞,申请人需提前在“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个人成果以及团队成果。

9.申请人须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并逐项确认打勾,与本人申请项目无关的选项打X。

二、各二级学院事项

1.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学校科技处下达的申报任务及本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环节工作。

2.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务必按照指南及文件要求在学校科技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学院申报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的审核及报送工作。

三、申报变化及注意事项

1.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重点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此类项目时申请人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为便于学院和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复核,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仍需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项目申请书起始日期请填写2020年1月1日截止日期为青年项目和优青项目2022年12月31日面上项目2023年12月31日重点项目和杰青项目202412月31

3.申请代码问题

(1)部分学科对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填写申请代码时,必须要填写到最后一位。申请代码是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专家的重要依据,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如对代码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学部。

(2)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3)申请代码1是自然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4)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注意规范化使用。

4.2019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5.每个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6.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研究能力,同时增加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无纸化申请。

7.落实代表作评价制度。为使专家更加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将申请者与参与者简历中代表作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设置上限为10项。

8.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指南》52页。

9.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选择重点项目与部分学科面上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试点工作。试点学科详见《指南》5-6页。

10.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按照依托单位单独核定。

四、申报时间节点:

1.20193月9日上午1000前,各二级学院需完成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在线审核工作。

2.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截止时间为20193月10日上午8: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务必在系统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本年度项目申请。

特别说明:申请人须递交的申请材料为正式且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进入学校形式审核期后将不再退回给申请人进行正文内容的修改工作。

3.20193月10日上午8:00-3月13日下午16:00前,科技处及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同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进行形式审查,完成全校申报项目的在线审核工作。

4.20193月14日-315日上午1100前,申请人打印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交至学院。如有合作单位,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5.20193月16日上午1100前,各二级学院对照《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完成本学院正式纸质申请材料审查及报送科技处工作。逾期未报送的,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负责。

五、报送材料

各二级学院需上报的正式申请材料:

1.纸质《浙江农林大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一份。申请人自查签字、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纸质申请书(2019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均需原件。

3.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须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均需原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张慧玲,联系电话:63732747(9292747)。

 

科技处

20191月7日

  • 附件【附件 (2).rar】已下载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学6       邮编:311300         Copyright©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